房产经纪人问答经典-7
六十一、客户委托书收回时,他说:我们没在委托书上注明交易完成时该委托书要收回,怎么办?
答:交回购房委托书,是现在你已有现售合同,房产证原件(复印件)、抵押合同在手,以上资料注明,我公司已为你成功购到你的物业,并已办理好水电等过户手续,合同已终止,所以……
六十二、签约时,客户提出佣金在交易完成时支付,怎么办?
答:不可以。因为办理过户时交易部已完成前期工作,以后的工作由负责售后服务的客户服务部继续跟进,所以公司要求在签署购房委托书10天内付清佣金和房款。
六十三、带顾客去看二、三次房,再带去看时业主突然不再给看,怎么办?
答:及时与业主沟通,尽快找出业主不给看的原因。
六十四、业主大多数不签委托书,怎么办?
答:这个时期的业主还处在培养期,我们应该做以下工作:第一,接到盘源第一时间去看房;第二,见业主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,对物业的环境、配套、交通及行情等有一个非常清晰的了解,作为专类人士,你还必须对业主的物业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,让业主感觉你很专业、敬业,而且为他着想,建立一定的信任度;第三,第一次广告前通知业主,广告后给业主汇报。
六十五、客户要求所购房产写自己儿女名字,而自己儿女不满18岁,怎么办?需要准备什么资料?
答:只要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国内公民都可以在深圳购买商品房。但不满18周岁没有懂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,购房时需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。
六十六、业主是外资企业,公司房转让需提交什么资料?客户要求做按揭,业主方要提交什么资料?
答:须提交:1、加盖有"工商局执照复印专用章"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2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委托书(原件),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3、境外企业或组织提交的资料按规定须公证或人证(原件)。香港区域内的,有经国家司法部认可的律师楼见证,并经出入境事务处盖章确认;其他境外企业或组织须有驻该国或地区大使馆(领事馆)盖章确认。人证内容一般包括有效的商业登记证、董事会决议、董事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六十七、客户咨询物业具体位置、楼层等房源要素,如何解答?
答:1、如果判断是真实客户,除特定房号、业主情况以外,有所选择的告诉客户物业基本状况,其他的见面看房后商议。2、避实就虚,告诉他相同的房号、朝向和非本栋的栋号或不同的楼层,告诉他附近显著的标记,如:花园、泳池、会所、游乐场等,其他的等看房见面时详细介绍。3、可说在某大型建筑附近,不方便说出具体方位,只说某楼以上,某楼以下。
六十八、客户看完物业后,无任何手续意见,怎么跟踪?
答:1、多与客户沟通,详细了解客户的具体意向和对物业的满意度!哪些因素客户不满意,充分战士物业的优势。2、做为业务员必须主动帮助客户分析已看过的物业,提出专业性建设性的意见,如果发现该物业不适合客户就要及时为客户寻找其他的物业,并告诉客户我是最优秀、最专业的业务员,一定能为你找到您最喜欢、最满意的物业。
六十九、客户愿意签看楼书,但不出示身份证件,也不写签身份证号码,怎么办?
答:1、看楼出发前一定要与客户说明看楼要求,说明看楼书只是对看楼行为的约束,前提是成交后,开始履行承诺。2、查验身份证只是为确认一下客户所签的名是否真实,未必真要签下身份证号码。签看楼书也是对我们服务的认可和承诺。
七十、客户以公司名义购房,个人签看楼书可以带去看房吗?
答:拿看楼书到客户公司盖章后才能看房。